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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物业-浅析物业管理招标
时间:[2016-04-09] 关键词:[]
物业管理 (property management)的概念大体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另一种,在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管理被定义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而对非住宅类物业而言,笔者认为前者准确些。
目前,采购人的物业管理现状基本可以分为两类:原来无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只是采购人分别找一些公司,如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绿化公司、电梯公司等来进行服务;原来已经有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
根据实践经验,对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的采购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如果采购人对原物业服务公司比较满意,则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比较少,招标失败概率比较大,其原因在于许多供应商认为竞争优势不足;二是如果是原来没有物业公司或者是采购人对原来的物业公司不满意,则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多,竞争比较激烈;三是如果次采购失败,再次,采购时竞争会比较激烈,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比较多。
物业招标的易与难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项目经过几年的采购实践,招标文件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模板,标准化程度较高,正常情况下采购周期比较短,采购过程也比较简单、规范。而且相对来说,物业管理项目 含量比较低,倾向性、歧视性指标比较容易被发现,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比较少。这些都是物业招标比较成熟的地方。